2008年5月20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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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来越多的“高人”当起了“老娘舅”
本报记者 仇健

  在国际上享有“东方之花”、“东方经验”美誉的人民调解为全社会的平安稳定构筑了“第一道防线”,为人民群众创造了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。
  除了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,一支支特殊的调解队伍也开始出现在我们身边,他们中有交警、有律师、有医生……他们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社会稳定唱响了一曲和谐之歌。
  
  医学专家调解医患纠纷
  55岁的肝癌患者在手术台上离世,悲痛的家属认为“是医院开刀开死的”。就在近百名家属和村民将医院团团围住的时候,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出现,平息了事端。
  今年3月,宁波的张卫(化名)被诊断出患有肝癌。上了宁波一家医院的手术台后,张卫再也没有下来。
  悲痛欲绝的家属认为,这是一起医疗事故,不仅拒绝火化尸体,还找了亲属、村民近百人上医院讨说法。
  为了更好地将矛盾解决,案子转到了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。让患者家属意外的是,调解室的圆桌边,除了普通的调解员,还出现了医学专家。
  原来,这是一支专业的人民调解队伍,由退休医生、专职调解员等组成,专门调解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各类医疗纠纷,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。据了解,这是我省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。
  “在医疗纠纷中,患者处于劣势,他们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,同时对医生和医院抱有强烈的不信任感。这时候,急需中立的第三方帮助他们平息怨气。”调委会主任马津华说。
  刚开始谈判时,患者家属的情绪异常激动,说不到几分钟就吵起来。凭着专业的医学知识,调解人员耐心地讲解病例,终于平缓了患者家属的情绪。最后,在大家的努力下,医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,纠纷得以化解。
  马津华说,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今年3月1日建立以来,截至4月20日,共接待投诉咨询60余批次100余人次,受理并成功调处重大医疗纠纷11起。

  人民调解之花开遍浙江大地
  多年以来,以“枫桥经验”为代表的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,为推进“平安浙江”、“法治浙江”建设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,较好地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。
  据统计,近五年来,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共调处各类纠纷962710件,调解成功927087件,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6.3%;防止因民间纠纷引发自杀事件2406件,涉及3307人;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679件,涉及32239人。
  在《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(2008-2012)》里,记者看到,在进一步加强村、居(社区)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,我省将从实际情况出发,大力加强企业、大型集贸市场、外来人口聚居区以及接边毗邻地区、经济开发区等行业性、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。积极推广在乡镇(街道)调委会设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做法和经验,预计到2012年将实现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。

  人民调解走专业化路线
  除了一些传统的人民调解组织,一些特殊的专业调解队伍也开始陆续出现在我们身边,比如上面说到的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。省司法厅基层管理处处长陆德兴告诉记者,这是为了应对日益复杂的矛盾纠纷而特别设立的专业调解队伍。
  宁波市还将人民调解室设进了交警大队,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,成功地参与了交通事故的调处。杭州市的人民调解员则走进法院立案庭,和法官一起推行民事纠纷诉前劝导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,形成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。
  省司法厅和省信访局联合发文,依托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平台,建立联动服务窗口,将人民调解引入了信访工作。此外,有的地方在劳动仲裁部门建立了人民调解窗口,积极化解用工、劳资等方面的矛盾纠纷。
  越来越多的专业人才当起了“娘舅”的角色。在《五年行动计划》里,记者看到,我省将通过在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陪审员和退休法官、检察官、警察及律师、公证员、法律工作者中聘任人民调解员等途径,在乡镇(街道)以及有条件的城市社区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、懂政策、知民情的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,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。同时,探索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制度,鼓励律师事务所探索建立“调解接待日”制度,免费为申请人进行调解。
  在加强对婚姻、家庭、邻里、损害赔偿等常见性、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,我省还决定指导、引导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城乡建设、土地承包、环境保护、劳动争议、医患纠纷、征地拆迁、“三农”问题等社会热点、难点纠纷的调解。“我们的目标是:到2012年,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均达到95%以上。”陆德兴说。